告別年代的不告別


午後艷陽已經下定決心,想把什麼東西燜煮至糜爛。熱氣熏出一身粘稠肉體,裹在淡薄的衣物,不難看出它躁動不安。濡濕的棉布貼著胸口,往肌膚一抹,滿手盡是飽滿汗水,湊鼻一嗅,瀰漫淡淡咸腥。真熟悉的味道,像海風。有多久沒有看海了?回憶過去的機制才要運作,身體已經懶惰思考,繼續癱瘓在狹窄不透風的白色小房,放空發呆。本來想起身換件乾爽衣服,最終還是作罷。

放空發呆不代表妥協于艷陽的意志。肉體是有記憶的,它會記得早晨的池水多麼清涼,仿佛回到始源的擁護。“始源”是腦海即刻浮現的,遠古的沉睡名稱。相信進化論、相信人類從海水漸漸進化走上岸邊漸漸進化步入陸地、相信無論求生的進化多麼漫長,水是原始的來源。生命的單程路徑只允許終點在遠方,始源只能離自己越來越遠。因此驀然回首的神態永遠那麼動容:你隨時可以折返,但你不得不前行。

生命由此劃分為過去與未來,它們臣服于時間的支配,卻調解不了緬懷與瞻望的劇烈張力。越是篤定走向未來,越是容易陷入緬懷。這種即對立又矛盾的拉扯讓生命出現罅隙,也因此開始分泌一種情懷,暫時彌合人類的心靈,不讓它時時刻刻陷入糾結從而分裂,以至於走向毀滅。這又要從痛開始說起。

痛激起想回家的衝動。家是始源的其中一種存在方式。就像那天阿文拔牙之後臉頰疼痛難以進食,下班後傳簡信給他:要不要一起吃粥?結果他回家了。“生病的時候,總會想念媽媽。”他補充。歸家是為了尋求母愛,唯有愛能療愈身處外界的傷痛。痛、歸家、愛,彼此形成關係緊密的語序,爾後挪用在國族敘事的層面時,發揮了意象不到的隱喻效果:離開家鄉是受到“不得不”的驅使(無論客觀或主觀因素),在外受到傷痛時就想回到家鄉,因為那裡擁有養成自身,療愈自身的母愛。

然而有些時候,我們無法忽略“不得不”的選擇,讓自身有家歸不得,或無家可歸。母愛遺落在過去,傷痛在未來惡劣。所以我們開始召喚記憶,暫時獲得慰藉,填補愛的空缺,從而減緩傷痛。這時上述的情懷擁有一個美麗卻哀愁的名稱:Nostalgia. 希臘語nostos(歸家)和algos(痛)的結合體。懷舊是痛和歸家催生出來的情懷,為了填補愛的缺失。你可以說,喜歡緬懷的人總是缺愛。缺愛,因為他們回不了始源,無論何種形式:家、鄉土、初吻的悸動、生命的初衷。

在外生活的這幾年,何嘗不想回家。尤其缺乏寫作的近半年,那種衝動就像瀉肚的規律疼痛:當疼痛覆蓋全身,你只能捲起腳趾緊握拳頭,分散注意力,雖然絞痛的腹部已經讓人冒一身冷汗。疼痛感逝去,身體得以舒展,卻不得不陷入焦慮和恐懼,因為下一輪的痙攣即將開始。這才可怕:你知道它會發生。你避免不了它。痛持續來襲,你無法歸家。或許是你自己不想歸家。因為你屈服于“不得不”的猖狂。找不到愛的療愈,唯有寄託緬懷。

想念文字的餘溫,卻已經無法回到始源。那裡有個溫柔的少年,常常緊鎖眉頭,推敲自己的文字,深怕往後出版的作品集出現任何贅字或不純熟的思緒。只是一切已經漸行漸遠。出書已經不是寫作的動力。當初喜歡的作家,迷戀的文字,也都擱置在散步途中,讓它們隨意陪伴途徑開花長草。他还没有告别,只是让它们长成过去的风景,并让它们与未来永远相隔在罅隙当中——除非以缅怀的姿态回首。

然而次序上的颠倒,涌现的感受就不是爱,而是痛了。仿佛那天告别一段亲密关系,本性難移,还是写了雾里看花的一段話:

黎紫書當年宣稱“告別的年代”,多數人或許誤解,以為告別就是一切。殊不知越是強調“告別”,其實就是越“不能/無法告別”。

帶著過去前進,並循著唐捐說的“轉化”——讓一切美好的,不美好的,經過土壤包裹,或許能開出屬於自己的花。

軌跡是存在的,即便往後路徑長滿芒草,撥開前行,還是會抵達某個曾經/依然嚮往的地方 ——

對方委實不明白的。對方並非那位詢問“Do you like the city you live in ?”的攝影師:我回答“Partially yes, sometimes no”,攝影師不消多久,回復竟然如此到位:“Is a love hate relationship yet a relationship I'm comfortable with.”對於這座城市,我愛,我也恨,我想離開,但沒有要告別。確實是我的心聲。

然而遙望對方,我想說的其實是:當愛早已消散,痛無法消解,生活持續前行,舒緩悲傷的只有緬懷。

Farewell. 我告别了,但無法离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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